CE-MD机械指令
何谓机械?
依指令之规定(Article 1.2),凡由零组件组合而成之组合体。常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为了原料加工、处理运搬或包装之目的,而透过适当之致动器、控制器或电路而运动者,都称之为[机械]。
[机械]一词同样包含为了达成原料加工、处理、运搬、包装等综合功能而经安排与控制的机器群组。此外,一些在使用中保障安全的零组件,并且本零组件若故障时将危及暴露于其中人员安全或健康之[保安零组件],也属本指令所包含广义之机械。
※ 何种产品不属于机械指令之范围?
依指令之规定,下列各项机械不属于本指令之范围(Article):
·设计与制造成载客用升降及/或运送设备,无论负载与否,但附装升降操作员配备之工业用卡车除外。
·仅靠人力为直接动力的机械,除非让机械用于堆高货物。
·与病患直接接触之医疗用机械。
·用于露天广场或游乐园之特殊设备,
·蒸汽锅炉、槽与压力容器,
·为核能用途而特别设计或应用的机械,如遇意外事件会导致幅射能外泄,
·幅射性零组件构成机器的部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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