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》(REACH)法规自2007年公布实施以来,SVHC候选物质清单在不断更新,广泛影响着机电、汽车、化工、轻工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。根据REACH法规第7.2条款的规定,当物品中含有SVHC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.1%,并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超过1吨/年/公司,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通报。
 
2013年12月16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在其网站上正式公布了第10批7项高度关注物质(SVHC)候选清单物质。目前,SVHC候选清单物质已增加到151项。
     
凡涉及第十批SVHC物质的生产商以及进口商,自2013年12月16日起,有6个月的时间向其下游履行通报义务。欧盟对境内流通的产品一直严格执行REACH法规,产品一旦不符合REACH法规的相关要求,将可能面临下架、招回和罚款等处罚。。
 
检测产品
由于REACH法规管控的产品范围非常广泛,几乎所有向欧盟出口的产品都涵盖其中。需进行SVHC检测的产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:电子电气产品、家具、汽车、纺织品、玩具……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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